合肥市巢湖市生态环境分局办公及业务用房租赁及装修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招标项目名称:合肥市巢湖市生态环境分局办公及业务用房租赁及装修工程
招标项目编号:2023AMMGZ00143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09月23日
开标日期:2023年10月13日
合肥市巢湖市生态环境分局办公及业务用房租赁及装修工程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有限公司、安徽******有限公司
地址:******街道南环西路999号、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茨河路6号12#312
投标报价:人民币肆佰伍拾陆万伍仟元整(¥******元)
质量:合格
工期:160日历天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第二中标候选人名称:无
招标人名称:合肥市巢湖市生态环境分局
地址:巢湖市健康东路220号
联系人:祖恩广
联系方式:0551-******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安徽******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巢湖市健康东路城管大厦三楼
项目负责人:曲昉
联系电话:******
公示期:2023年10月14日至2023年10月16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巢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院内,联系人:徐庆宁,联系电话:******。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电子服务系统网上投诉功能或以其他******发改委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科提出投诉,联系人:耿科长,联系电话:0551-******。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2023年10月14日
办理流程公开
0天0小时16分0秒
一、项目名称:合肥市巢湖市生态环境分局办公及业务用房装修工程
二、项目法人(或招标人):合肥市巢湖市生态环境分局
三、项目批准文件名称:巢湖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同意巢湖市生态环境分局办公及业务用房租赁及装修工程项目立项的批复(巢发改投字[2023]59号)
四、合同估算价:550.0万元
五、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六、主要招标内容:合肥市巢湖市生态环境分局办公及业务用房装修工程,项目位于巢湖市,主要建设内容为:合肥市巢湖市生态环境分局办公及业务用房土建装饰、安装工程、部分办公设备采购及零星等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补充图纸及图纸答疑和工程量清单等。
七、计划招标时间:2023-04-20
八、联系人:祖恩广 联系电话:0551-******
备注:以上内容为投标人提前了解项目提供参考,具体项目信息以项目实际招标文件为准。
附件:招标项目名称: | 合肥市巢湖市生态环境分局办公及业务用房租赁及装修工程 | 招标项目简号: | 2023AMMGZ00143 |
立项批文名称: | 巢湖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同意巢湖市生态环境分局办公及业务用房租赁及装修工程项目立项的批复 | 项目审批单位: | ******委员会 |
交易平台: | 巢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招标项目预算(万元): | 549.84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招标项目类型 : | 房屋建筑 |
监督部门编号: | ************60 | 监督部门名称: | ******委员会 |
代理机构: | 安徽******有限公司 | 招标项目登记时间: | 2023-09-22 |
0天0小时50分6秒
【1】凡本网注明来源:"马蜂盯标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于马蜂盯标网,转载请必须注明机马蜂盯标网,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